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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女大学生日记一则(令人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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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9 01:5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只是一个学生,无权无势,但却做梦也没有想到,居然有人向我下跪。  & ~/ w% z1 M, H5 F% @
    那是数天前的一个中午,我刚从双安商场的美食城出来,走上人行天桥,凛冽的寒风在我暴露的皮肤上肆虐不已。突然看见前面有一满头银发的老妪不停地向人打躬作揖,而路人纷纷掩鼻而走。估计又是一个乞丐,我正在这么想着。这时,老者却向我走来。我摸了摸口袋中的硬币,心想也许又是一个骗子。我几乎都能猜到她会说些什么,无非是来京访亲,找不到人了,好些天没有吃饭了等引人入套的话。我做好了用几个钢崩将她打发的准备,不料老人却用地道的河南话对我说,「同志,海淀区司法援助中心怎么走?」喔,原来只是问路,我笑了笑,感觉自己有点神经过敏。「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我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但自己确实不知那个援助中心在哪。老人朝我点了点头,又向旁边一个路人询问,但对方却并未理睬这个貌似乞丐的老人。我禁不住又打量了一下老人,她估摸60多岁,带着数个破破烂烂的编织袋和一个古老的黑色旅行袋,袋子旁还用玻璃绳子栓着一个破水杯。又是一个上访者,一个不知被多少个部门像中国足球一样被人踢来踢去而始终踢不进门的上访者,我心里一阵难受,对老人说,「您别急,我帮您打电话问一问」。我用手机给查号台打了电话,在现代科技的帮助下,很快问到了援助中心的地址--某某路某号。这时老人突然扑通给我跪下,泣不成声地对我说:「你是个好人」。天啊,仅仅是问个路,一个六旬开外的老人居然向我下跪。
' c$ q1 ?6 ~2 i2 L+ Q$ e1 v) W    我的眼睛有点湿润,慌忙把老人扶起。她只是一个劲地对我说你是个好人,你是个好人。我给她指了指援助中心的方向,告诉她该怎么坐车。老人从贴身的内衣中小心翼翼地掏出个皱巴巴的信封,颤巍巍的记下了地址。我本想迅速撤离这个让人压抑的天桥,可又觉得即使指明方向、地址,对于这个对北京人生地不熟的老人来说,要想找到那个连我都不易找到的援助中心无疑是大海捞针。于是我决定带她去,不料就为这她再次向我下跪,我措手不及,只能一手提起了她那像垃圾一样的编织袋,一手把她扶起。 9 k" N/ p' _) I* |' u
    在去往目的地的出租车上,老人告诉我,她是河南南阳人,今天早上刚到北京,为了找援助中心,已经徒步走了4个多小时。她问了问我的身份,当我告诉她我还是学生时,她又一次哭了,哽咽的说到:「如果不是家里穷的话,我那儿子现在也是大学生,也就不会遭这个罪了。」原来他的儿子是油漆工,两年前来京打工。一天深夜,她儿子骑着自行车,带着铁桶和毛笔正往家赶,突然被几个巡逻的警察二话不说地抓了起来。没有申辩、没有审判、似乎没有任何程序,孩子就被关进了监房。过了20多天,事情总算是弄清了,孩子的清白也得到了证明,但他的手指却由于不知名的原因掉了几个,而且精神彻底崩溃,成了疯子。想像一下吧,一个来北京寻求希望、身心健康的年青人,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深陷囹圄,没有任何反抗、任何辩解的机会,最终成了一个废人。
% r  m4 v; j3 I) H4 _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个事实面前是何等地苍白,一个打工者,仅仅因为穿着寒碜就会被怀疑为嫌疑份子,而那些开着大奔、西装革履却暗地里坐着违法勾当的「款爷」们就能理所当然地避免这样的「天灾人祸」,甚至还会备受尊敬。难道我们的法律中有「以衣着和相貌」这样的定罪原则吗?「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感到了人类的渺小,感到了法律的悲哀,「相信法律吧」,这就是我,一个研读法律近10年的人对她唯一能说的话,一句苍白得近乎虚伪的话。 - _6 m  l# ]$ }, y* ~7 F+ S
    到了援助中心,我执意要陪她上去,但老人对我鞠了鞠躬,说已经很感谢我了,让我不要上去,她说我还年轻,不要介入这种可能影响将来前途的事情。
3 g, Z( F; k: s/ m4 F    我走了,想着老人的话,突然感觉自己是多么的卑微,多么的懦弱,感到自己曾经奋笔疾书的有关法律精神的探讨是多么的可笑,多么的幼稚。 5 i7 Y4 m7 ]- R5 w
    深夜,我又想起了这位老人,不知在这寒冷的冬夜里,她栖息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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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5-3-19 13:28:00 | 只看该作者
顶几~~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5-3-19 23:13:00 | 只看该作者
<>我顶</P><>实在是太*</P>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5-3-20 02:03:00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吧,真有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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