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size=3>我觉得楼主的朋友在这份感情中完全是拥有主动权的,如果她自私的为自己想,那她会选择那个能令她开心的,也就是后者.但我觉得她应该在她做出选择的时候替前者想一想,因为前者也许付出的比后者多,只是他不善于表达出来(这就是前后者最大的区别),所以也许在楼主朋友选择后,也就同时深深的伤害了一个也同样深爱她的人!所以如果楼主的朋友深明大意的话呵呵,不如选择放弃,放弃两者也就等于成全了两个深爱她的人也成全了自己!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选择遗忘!!!</FONT>2 k7 J/ L4 i C# f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5 22:22:07编辑过] 2 i' t" ?2 C( b(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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