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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26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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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电一元 浙江在线05月29日讯 今年夏天,租住在出租房内的外来人员,将用不着再为1元/度的高额电费担心了,可以放心地使用空调。昨天,省物价局对外发布消息,从6月1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执行新的出租房电价规定,禁止房东向租房人滥收电费。) U6 |2 {5 w; C4 ~
黑心电价
) K5 I8 t" ~9 W% J 房东收费1元/度
- ]$ X7 `* u+ k7 N 在杭州读大学的小徐,终于在毕业前找到了一份感觉不错的工作。为此她打算在城西租一间房子。6月底毕业之后,马上就能住进去。
. G. h8 D' }0 z9 _5 u" H 可现在,小徐遇到了麻烦。“我在五联东苑的农居房里选了一间房子。大约10平方米,租金430元。”她对记者说,“租金我还能接受,但电价要1元/度,太不合理了。”! x. P4 H5 ~2 }; i; X
小徐咨询了有关部门,目前,杭州市区的居民用电价格大都在0.53—0.66元/度之间;而安装峰谷电表的居民,在低谷时还能享受最低近5折的优惠价。“房东向我们收1元,自己只缴0.53元,剩余的0.47元,全进了他们的口袋。”小徐很无奈,“马上就到夏天了。这么高的价格,用起空调来,能不揪心吗?”
, U; i+ G6 X3 y" M$ d) h' V; _" {+ |3 \ 在杭州一家食用油企业工作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来杭州已经4年了。在这4年里,他共搬了4次家,全部都是农居房。文三西路、舟山东路、潮王路,他都住过。房子的租金有高有低,但电价都完全一样:1元/度。“这种没道理的价格,让我非常不爽。”刘对记者说,但没办法。很多房东都这样收费,总不能不住吧!
( X3 N" m3 B% j" @: s& i* o 6月起" O4 z7 D- }; |6 r+ O, G
执行出租房电价新规4 p) u: Q" O" I! U5 y' H2 E1 i2 h- N
“出租房房东滥收电费的行为,在我省确实存在。”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城乡居民自有用房出租经营发展迅速,成为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来源。但同时也出现了向承租人结算电费行为不规范、滥收电费的现象;承租人对此反应强烈,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我们专门制订了针对出租房电费结算的办法,坚决取缔滥收电费的行为。”0 v1 V0 F" b$ r. ?7 O/ |2 n1 K
据悉,该结算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而且办法还明确公布了详细的计算公式。根据该办法,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遵循“谁用电、谁付费”的原则,合理分担供电企业按总表抄见电量收取的电费。总表与分表之间的线损应按照公开、公平和简便易行的办法合理分摊。
+ v% x+ r8 u5 @4 q0 M 总表之后的各分表装置齐全,即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安装分表,能够准确反映线损总量的,线损按各分表用电量的比例据实分摊。出租人与各承租人的结算电费=总表抄见电量电费÷分表抄见电量总和×各承租人分表实际抄见电量。
( G3 S" S( H; G% z) J 总表之后分表装置不全,即出租人自用电未安装分表,因而总表与分表之间线损不能准确反映的,由于居民用电电压等级较低,其电力损耗相对较小,各分表分摊的线损按每分表每月一千瓦时确定,其余的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与各承租人的结算电费=总表抄见电量电费÷总表抄见电量×(各承租人分表实际抄见电量+1千瓦时/月)。
+ P6 A' q1 o' A3 a “出租人除按上述规定与承租人结算电费外,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此外,出租人向承租人结算电费时,还应出具相应的结算凭证。”该负责人对记者说,按照这样的规定,租房人的电费价格将和房东持平;租住杭州农居房1元/度的电价也会成为过去。
- x6 _, N) j: {% _; R 杭州物价3 H, f8 X% n _' _
将严肃查处违规收取电费* }4 y' l0 U4 d; f) ?
昨天,记者联系杭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他表示,新规执行后,物价部门将严格执行。对不按规定收取电费的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严肃查处。+ m) v a0 n% T3 ]# J6 j; v
此外,物价部门还将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租房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与房屋出租人结算电费时,应索取有关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承租人可以拒缴电费;同时还应及时向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Y0 y' F( E, Z1 r" E 租房者
0 g3 i5 ?: T2 t: t1 j4 z- @: j 担心“额外电费”加到房租里, I" b. ~, F# C# f0 t/ v& o: w
“一旦新的规定开始执行,房子的租金可能会马上小幅度提高。”住在五联东苑的吕先生不无担心地对对记者说。现在,他租住房子的租金是500元/月,每个月的电费是40多元。房东从电费中得到的额外利润大约是20元。“如果政策取缔了房东这20元的‘不当得利’,我担心房东会直接提高房子的租金。因为租金收多少,政府没办法干涉。”
* R6 o! @# _$ P3 @5 j x+ R; O- G 在听说了物价部门的新规定之后,吕先生的房东有些意外,但似乎也不是很担心。“先看看大家怎么办吧!一个月少收几十块钱也无所谓。”
1 Y" E( j/ J/ m5 _( e8 M 6月1日之后,新规定会给租房市场带来什么变化?本报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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