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9日09:36 中国新闻网 1 ~" |2 k$ c" o3 d: }; O' N5 f
与女生发生性行为的小学教师赵宪畅不准保释,还押监房。(图片来源:文汇报) 3 G+ @7 v5 K& G& A& V
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名5旬小学男教师疑因膝下无女,与校内一名10岁小六女生以“干爹干女”相称,却因“把持不定”,发展成情欲关系。去年起,男教师3度在宾馆开房与女生寻欢,并向女生赠送毛公仔、手机等礼物,直至警方在宾馆查牌撞破师生丑行,两人的不伦关系方曝光。
4 p7 K8 y& I7 m9 B1 s& d 女童竟称,觉得老师“是很好的人”而同意性交。男教师28日承认3项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案件押后判刑。
* a% ?% E# L2 {( y 承认与10岁女学生性交的男教师赵宪畅(53岁),案发时在荃湾路德会圣十架小学任教。涉案女童也为该校学生,但事发后已转校,现准备升读中一。被告28日承认在去年1月至今年1月,在荃湾及港岛区3间不同宾馆内,与10岁女童非法性交。
+ C4 |$ S5 p. c! e2 S 案情透露,被告在该校任教英文及常识科,是女童的小五班主任及兴趣小组导师,两人渐渐熟稔及开始单独约会,并互相以“干爹干女”相称。被告每周给女童100元零用钱,又曾在生日或圣诞节向女童赠送NDS游戏机、毛公仔、手机及围巾作为礼物。( j; H( g2 M0 Q
两人去年初在荃湾某宾馆首次性交,去年暑假又再在港岛区一间宾馆性交,过程中被告均没有使用安全套。至今年1月,两人在荃湾众安街一间别墅性交,警方查牌发现被告与女童共处房内,证实两人曾发生性行为。
2 q) g' ~5 w: _/ h) b: g 被告警诫下表示知道女童年幼,但“一时把持不住”才与她性交。女童则称,觉得被告“是很好的人”及关心同学,所以愿意与被告性交,之前并没有性经验。
5 G i3 |$ U. w# O, K 辩方求情时解释,被告与妻子仅育有一名7岁儿子,一直想多生一个女儿,但因妻子年纪及健康问题没能如愿,所以与女童发展成“父女”关系,终作出越轨行为。而其妻因儿子的缘故已原谅被告,但两人还是决定离婚。
5 O! c* ^+ A8 k7 W 辩方透露,被告执教鞭超过30年,1997年起于涉案学校任教,又承认被告与女童年纪差距大,犯案已破坏学生对老师的信任。法官下令押后至9月12日判刑,其间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