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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出通知:全市今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3日—15日,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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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9 ~: r* X& Z% N+ _4 X/ ^1 r" H9 }
C5 |6 v7 H. y# \另外,根据此前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10月5日,共7天。% \# U! i/ B/ D. S x8 X* v3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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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0月1日(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6日(星期一)开始正常上班。9 E2 R2 @' g7 {# x/ r4 i
, G& h1 H# X5 m* o% @" ?/ O有关部门近日发出提醒,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公休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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