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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相恋5年 结婚后发现双方母亲是失散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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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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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0-22 15:1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愿天下所有的情侣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滁州小伙林某没想到,这句玩笑一样的“诅咒”会在自己身上应验。故事的曲折连当事人自己都无法相信。与女友相知相恋长达五年,日前两人领了结婚证,准备举办婚礼。双方家长也准备商讨婚事。然而初次见面,双方亲家母惊呆了:她们竟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

    【都市言情剧】“北京爱情故事”上演

      《安徽商报》报道,小林和小文结识在2007年。彼时,年仅18岁的小文从滁州只身前往北京,在远房亲戚开的一家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就在此时,她遇到同事小林。两人一叙,得知是老乡,自然走得亲近。交往中,小林无微不至的关怀,渐渐打动了小文。两人很快陷入热恋之中。

      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两人终于决定走进婚姻殿堂。经滁州市南谯区法院调查,2012年7月26日,两人返回滁州市南谯区,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对于自己的感情,两人直到领证前都对各自家长保密。直到去年年底,两人才告知家长。

      得知子女的另一半既是同事还是老乡,双方家长非常高兴,并着手准备操办婚礼。然而,就在亲家初次见面会上,这出爱情喜剧戛然而止。

    【现实荒诞剧】两家母亲竟是亲姐妹

      为了商讨婚事,双方父母约定见面。初次见面,两位“亲家母”格外热情。“她们彼此不认识,只觉得眼熟。”女方母亲张某和男方母亲赵某相谈甚欢。交谈中,赵某得知,张某虽然已经迁居至天津生活,但小时候一直随母亲在滁州生活。再仔细聊,彼此之间居然有很多相识的亲友。两位“亲家母”“互交家底”,谈及自己的父母后,顿时傻了眼:她们竟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

      在法庭上,老姐妹翻起了老黄历。早年间,这对姐妹出生在滁州市南谯区。父母离异后,妹妹张某跟随母亲改嫁,随后改姓了张。姐姐仍跟父亲姓赵。随后,母亲带着张某迁居外省,两姐妹分离,几十年来未曾相见,也断了联系。

    【虐心伦理剧】情侣转眼变成表兄妹

      失散多年重新相认,老姐妹俩非常激动,紧接着就犯了愁,“那两个孩子怎么办?”

      两家人乱作一团。“他俩是姨表兄妹,这婚肯定结不成了。”女方母亲张某斩钉截铁。小林非常无奈,难以抉择。男方家长也主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女方家提出,小林和小文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属于近亲结婚,“总得为下一代考虑。”两家人经过长时间争议商讨,决定解除这段“意外”的婚姻。今年5月,双方一纸诉状递至滁州市南谯区法院,申请离婚。

    【无言的结局】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据了解,自接到诉状那天起,南谯区法院民事法官就开始对本案进行调查审理。据法院介绍,小林和小文从相识到领证,存在巧合。小文和小林同在一家公司上班,尽管他俩此前并不认识,但这家公司是由他们的远房亲戚开办,两人都是投奔这位远房亲戚。在日常交流中,小两口也知道彼此之间沾亲带故。“之前知道是彼此之间有亲戚关系,但没想到这么近。”

      日前,滁州市南谯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嫡亲的姨兄妹险些成了夫妻,这原本难以启齿的尴尬,为何会诉至法院?法官解释,最终的判决不是离婚,而是婚姻无效。小文和小林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构成法律禁止结婚情形。“两家人如果是私下协议离婚,在民政局那边也有婚姻记录,以后再结婚就算二婚,无论是婚假还是其他方面事宜,都会受到影响。”

      据法官介绍,目前婚姻无效的判决结果已经生效。同时法院方面也给小两口开具了证明,以便他们去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消除婚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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