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实施动员大会,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召开。 5 j q v2 }. ~. l
9点45分,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1〕2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杭州市上城区、江干区,设立新的杭州市上城区,以原上城区、江干区的行政区域(不含下沙街道、白杨街道)为新的上城区的行政区域,上城区人民政府驻望江街道望潮路77号。 二、撤销杭州市下城区、拱墅区,设立新的杭州市拱墅区,以原下城区、拱墅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拱墅区的行政区域,拱墅区人民政府驻拱宸桥街道台州路1号。 三、撤销杭州市余杭区,设立新的杭州市余杭区,以原余杭区的余杭街道、仓前街道、闲林街道、五常街道、中泰街道、仁和街道、良渚街道、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余杭区的行政区域,余杭区人民政府驻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 四、设立杭州市临平区,以原余杭区的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运河街道、乔司街道、崇贤街道、塘栖镇的行政区域为临平区的行政区域,临平区人民政府驻临平街道西大街33号。 五、设立杭州市钱塘区,以原江干区的下沙街道、白杨街道和杭州市萧山区的河庄街道、义蓬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钱塘区的行政区域,钱塘区人民政府驻河庄街道青六北路499号。 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杭州市自行解决。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有序实施。相关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1日
7 b m* L' }/ a. G! L经国务院批准,省政府决定优化调整我市部分行政区划。就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中普遍关心的10个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杭州市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仲灿同志、副市长王宏同志。 记者:本次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 张仲灿: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杭州是浙江省省会、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中居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关心关怀杭州发展,寄予“四个杭州”“四个一流”的殷切期望。去年春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时,要求我们在新型智慧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方面为全国创造更多经验。这些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各项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但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战略使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性变化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市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特别是现有部分行政区划已严重不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区域空间不协调、产业布局不合理、人口密度不均衡、空间规划不协同等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因此,优化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既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杭州的殷切期望和大力支持。 记者: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对杭州长远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张仲灿:实施此次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有利于厚植历史文化名城、创新活力之城和生态文明之都的特色优势,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更好肩负国家战略使命,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二是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解决城区之间“大的过大、小的过小”问题,防范化解大城市病等治理风险隐患,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三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有利于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和共同富裕,促进行政区与功能区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持续擦亮最具幸福感城市“金名片”。 记者:新的行政区划名称主要是基于哪些考虑? 张仲灿:前期,我市先后召开了7场专家论证会,对行政区划名称形成了统一意见。命名“上城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有利于更好传承历史文脉、彰显杭州特色、达成文化认同,也符合地名管理有关规定。比如,上城区自古就是“珍异所聚,商贾并辏”的繁华之地,是杭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精华所在。“拱墅”之名具有鲜明的杭州特色,分别取自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拱宸桥、湖墅,代表了杭州运河文化的历史内涵。“余杭”“临平”都具有广泛的群众接受度,有利于传承弘扬古地名。“钱塘自古繁华”,使用“钱塘区”更能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魅力,铭刻杭州城市发展痕迹,寄予新区开创美好未来的期望等等。 记者: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等是否需要更换? 王宏: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居民不需要集中更换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各相关政府部门会根据调整前后的区划做好相关系统的调整,自动做好对应关联,群众使用原户口簿、身份证不影响办理社会事务。已经办理的本市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人才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同样不需要更换,可以继续作为居住证件,依规享受居住地相关便利和基本公共服务。 对于企事业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市场主体其他变更登记业务,一并调整营业执照记载等内容,无需市场主体单独申请。市场主体基于实际经营需要,确需单独换照的,可按照法定程序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目前全市暂不安排集中批量换照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经营等各类许可证,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许可证变更、延续等事项一并调整有关内容。确需单独换发许可证的,可按照法定程序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 记者:后续群众涉及的各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到哪儿办理,如何保持服务有效衔接? 王宏:根据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各区政府部门机构职能调整进度,设置一个过渡期。过渡期内,各区政府部门对内会抓紧开展审批服务事项调整工作,做好衔接,确保审批服务不断档、不减速、不降质;对外,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维持现状,对群众和企业来说,还是到现在的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类事项。今后,如果各区政府对个别事项审批权限有调整,或对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场地设置有调整,各区政府会及时向社会公告,届时请市民和企业留心关注。 记者: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的学区、升学政策等有何变化? 王宏:各区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学区(服务区)保持稳定,原则上学区(服务区)不作调整。合并后的新上城区、新拱墅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新区范围招生。余杭分区后设置过渡期,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学校在过渡期内,仍按原余杭区范围招生。具体过渡期时间待下一步深化研究后向社会公布。 记者: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的医保政策等有何变化,如何推进各区医疗资源更均衡、服务更惠民? 王宏:本次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仅涉及杭州市辖区,目前市区已经形成同一统筹区。因此,医保政策不受影响,参保人员也不需要办理参保关系转移手续。结合各区实际,“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市一医院新院区、西溪医院二期、市九医院二期建设,使医疗资源布局与城区发展相匹配,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对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进行体系性重构,在“一核九星”城市空间格局的框架内,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记者: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各项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有没有变化,退休待遇、养老金发放时间是否会受到影响? 王宏:杭州现行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全市统一,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政策不会变化。个人的退休待遇不会受到影响,养老金发放日期也不会变化。 记者: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业务办理有没有变化?怎么办理? 王宏:目前,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主要是根据行政区域隶属关系确定的。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隶属行政区域关系发生变化,与之相对应的经办也会发生变化。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根据新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到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业务。 记者: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原有的一些就业创业人才政策有没有发生变化,如何办理相关业务? 王宏:市级就业创业人才相关政策均适用于所有区,无需调整。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涉及到的部分城区原有一些就业创业人才政策存在覆盖人群、待遇项目、待遇标准等差异,由承担其职能的新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政策衔接。市级层面就业创业人才政策经办按原渠道方式办理无变化不受影响。涉及原区域各自政策业务,由承担其职能的新的区人民政府全部承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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