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 S: l1 @- I! d8 ~0 O5 _
一对夫妻欠债13万多元,神秘失踪。债主申请强制执行,法官查到这对夫妻的股票账户上有8万多元的股票和现金。昨天,上城区法院的3位法官前往证券公司平仓,强行卖掉了这对夫妻的股票,用来抵债。 这对夫妻是余杭人,女的姓陈,52岁。她有个小姐妹,在杭州一家餐饮公司当老总。两年前,陈女士加入小姐妹的餐饮公司,买了27.5%的股份,被授权在河坊街开了一家分店,取名“尘依食辅”。 但是12.4万元的股份转让费,陈一直拖着没付。新店生意不太好,开了半年就关门了。陈和老公随后失踪。 餐饮公司要不到钱,把陈女士夫妇告到法院。开庭时,夫妻还是没有出现。法院缺席判决:陈女士夫妇支付餐饮公司股份转让费、诉讼费等共计13.0459万元。 判决生效后,陈女士夫妇还是不露面,餐饮公司到上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高建强跑了四五家银行,查到了3个账户(其中两个是陈夫妇的退休金账户),有近3万元的存款,先冻结起来。 5月14日,高法官到上海寻找陈女士夫妇踪迹,发现陈女士7年前在余杭一家证券公司开的股票资金账户,最近打入了5万元。 高法官立即赶到这家证券公司,冻结了陈的账户,并给陈发出了通知书,要求她在5月28日前自动还款。但陈未履行。 昨天上午9:50,上城区法院执行局的3名法官,来到了位于余杭区的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高法官直接上了7楼,来到总经理办公室,出示了一份法院的函告和一份手写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总经理在电脑上一查,陈女士的账户上有两只股票:二纺机2700股(代码600604。2002年上半年买入)、中联重科1000股(代码000157。2007年5月15日买入)。账户上另有现金2.38万元。 总经理叫来了一位年轻的女客户经理,转身对法官解释说:“今天的情况特殊,因为是无密码操作,要总公司授权,只有客户经理才可以操作。” 女经理打开电脑,进入操作系统,输入陈的资金账号,选定她名下的所有股票,选择“卖”按钮,再点击“确定”,只几秒钟,股票全部抛出。 此时是2007年5月29日10点10分—— 二纺机卖出价:11.800元/股; 中联重科卖出价:33.720元/股。 跟陈女士买入时相比,两只股票共盈利13189元。 加上陈账户上的2.38万现金,昨天共执行到89380元。算上之前冻结的近3万元,合计执行到约12万元。离陈女士必须支付的欠款还差1万多元。 上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健说,因不少被执行人无固定职业、居无定所,案件执行难度大。现在股市火爆,投资者踊跃入市,法院正在尝试加大对被执行人持有股票情况的查找力度。 为此,法院专门派人去上海(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在上海有个分公司,能查到所有股民的账户情况),查了数十名被执行人的持股和开户情况,查到5人有20多万元的股票,还有十多个人的开户资料(尚未投入资金)。现在冻结股票、存款案值已近40万元。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函 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我院受理的杭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陈××、孔××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2006)上民二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于2007年5月18日查封、冻结了被执行人陈××在你营业部的股票资金账户(账号:沪A38×××××××、深002×××××××),并于5月24日向被执行人陈××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于2007年5月28日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由于该账户内有二纺机股票2700股、中联重科股票1000股,现请你营业部在收到本函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时,将该账户内的股票予以强制变卖,在变卖后将资金账户内的所有款项汇入我院账户。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中山支行 名称: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 账号:396-0051010400002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8675×××× 1358882×××× 来源:: g( M( U( M& Y,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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