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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吹“黑哨”,“公平”何处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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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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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2-13 23:0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阅《中国新闻网》http//bbs.chinanews.com.cn/forum-42-1.html——社区——民生直通车栏目 [“下跪市长”所在地区,又爆丑闻!]一贴后,令人震惊和深思!法官本应站在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前沿,为维护社会规则的运行而尽职尽责。是社会“游戏规则”的“裁判”。如果“裁判”吹“黑哨”,社会“游戏规则”如何进行?社会运行规则被破坏,社会岂会不乱?!“和谐社会”如何构建?更为令人震惊的是,在市委查清此案,并多次要求其“自查自纠”后,竟公然对抗党的领导,迟迟不予纠正!, ~8 \, F/ {3 {# y; n6 y4 O
    “有法必依”是前提“违法必救”是保证,否则再完善的法律也是虚设!“依法治国”是依照法律治国,并非“依法官治国”,更非法院可自立“独立王国”,可以“无法无天”,任意枉法,祸害百姓!党和人民把直接“执法权”交由他们来具体实施,但决不允许他们拿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反过来对抗党的领导、任意蹂躏百姓!* V6 k$ P" T, m) @) i
      当前,法院带头枉法已成为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党的组织应果断应用“执纪权”,将还群之马清除出政法队伍,还党的领导以权威!还法律以正义!还百姓以公道!还社会以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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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08-3-19 16:05:16 | 只看该作者
枉法不纠,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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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8-3-15 12:12:25 | 只看该作者
厚颜无耻的法官,祸害老百姓,无法无天,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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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8-3-11 09:00:59 | 只看该作者
杜绝枉法,营造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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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8-3-8 08:04:25 | 只看该作者
生理需求是最底层次的需求,公平正义、自由民主才是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人民获得了尊严,有了自尊,才能在和谐的社会大家庭里愉快地享受物质文明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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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8-3-1 14:11:02 | 只看该作者
法官竟拿着法律当“蛋”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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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1-26 09:3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31
    发表于 2008-2-9 12:15:58 | 只看该作者
    r日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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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发表于 2008-2-9 11:52:52 | 只看该作者
    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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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发表于 2008-1-23 20:08:39 | 只看该作者
    无法无天,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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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08-1-16 20:38:22 | 只看该作者
    杀了枉法法官!还我一个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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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08-1-12 09:50:41 | 只看该作者
    腐败!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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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发表于 2008-1-12 09:48:54 | 只看该作者
    十七大讲的公平正义在哪里?!不要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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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发表于 2008-1-8 08:46:26 | 只看该作者
    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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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发表于 2008-1-7 15:24:23 | 只看该作者
    司法腐败,百姓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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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07-12-30 19:25:23 | 只看该作者
    祸国殃民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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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07-12-27 11:54:42 | 只看该作者
    也只能在这字里行间里 表露了 又能奈他们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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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07-12-27 10:48:22 | 只看该作者
    无法无天,祸国殃民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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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6-19 09:1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0
    发表于 2007-12-23 19:16:45 | 只看该作者
    公平,说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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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07-12-23 18:59:16 | 只看该作者
    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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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07-12-21 15:14:17 | 只看该作者
    把法官的女儿拉来给全中国的男人的吹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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