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0点,萧山警方发布消息,张姓女士报案指证“王总”在绿都假日酒店试图**一事,萧山警方通过深入调查和定性分析,认定“王总”不构成犯罪。
# g5 I' V/ \: A0 K 萧山警方表示,在接到多位女性指证“王总”性侵犯、性骚扰的报案后,全面细致地调查取证,最后作出这一结论,是在现有证据基础上,对法律的充分尊重,对司法公正的严格遵守。 7 d2 A( C" t1 r7 M( Y, I5 ]% p
因涉嫌妨碍公务和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 $ u9 D9 V& T9 I9 e) {4 D( r
王××被行政拘留七天和五天 . Q6 {1 X* c; |# ?5 r( r; ?! y. u$ p
萧山警方的情况通报 4 ]$ b1 C$ L: E4 R* \# }
《一起各执一词的**未遂事件》的追踪报道在《都市快报》刊登后,立即引起市民强烈反响。目前,经过萧山警方的艰苦调查和走访取证,违法嫌疑人“王总”现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天。
: u+ N4 K Q+ `- D5 O 3月3日,萧山警方在受理张女士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及时甄别取证,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深入调查和定性分析,认定不构成犯罪。 + J* x0 c, ^4 x$ f7 K
继该事件见诸报道后,萧山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抽调刑侦大队、法制科、处警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日夜开展专案调查,探讨疑难之处,明确取证方向。随后,重点围绕兰溪**案的真实性、管辖权等问题,再次约访受害人赴兰溪辨认案发地点,并在辨认后与兰溪警方及时取得联系。此后,专案组又对媒体报道中所涉及当事人全部作了细致访问,扩大证据收集范围,依法开展全面调查。 : X/ }6 n5 C! a0 M( [% r6 @
现经查证,对王××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17条第1款之规定,萧山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决定;对他在兰溪涉嫌**“芳芳”一案,因不属于萧山警方管辖范围,经上级公安机关协调,现移交当地警方侦查。
1 @: M9 o/ e/ F3 O0 J 专案组了解到涉案嫌疑人王××曾于2008年10月15日因涉嫌妨碍公务被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七天的决定,但因王××提起行政复议,至今暂缓执行,现因复议决定送达15日已满而王××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拘留的条件已达到。专案组主动联系办案民警和单位,在杭州市公安局法制处的帮助下,警方于10日下午对王××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 z/ D' E- _3 _* W8 H0 @
萧山区公安分局
U: U% U) V, a" G% t+ }+ K 2009年3月13日
; X0 u5 m: Y+ M& b 再多的女性指证也不能代替证据说话
. v: `2 k/ a$ }" n. E7 d 事前防范比事后取证容易做到 . _0 _! N) Q# {* k& D# M7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名教授谈性侵害取证与司法公正
6 B3 D V& Q' |* \ 昨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位知名教授接受记者采访。
4 u9 u9 p, g0 v* c# M7 f; j 这个“**未遂”没法认定 # i4 @* C+ z/ ?, b* T& t2 S# F: e, I2 l
问:单纯从张女士的描述,王的行为属不属于**未遂? 0 ]5 R- W! Z" A, {
答:这个没法认定的。
4 B3 v" a/ F0 o( M' c# g 女的说男的**,男的说女的敲诈,这些都是没法认定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个女的敲诈他肯定是不成立的。 5 J9 j/ U' T, D) `2 z% n
她为何要敲诈他呢?一般敲诈,都是因为一方做错事在前,另一方才会敲诈他。从整个过程来看,虽然没有证据可以说到底是不是**未遂,但从整个过程来说,敲诈是不成立的。再说,如果女的要敲诈他,女的就不会到宾馆大厅作出求救的举动了。 ; v- _+ g+ o9 Y
但这个事件也给我们一个警示,女孩子不要和男人单独进宾馆房间;第二个,这个女孩子还是蛮机智的,是有一定思想的。
/ O* B4 D* c% G1 k8 m$ B7 U$ k3 f “奸出妇人口”,那是清朝啊 + A9 n3 D. e# ]& X( E) b O6 h
问:怎么认定一个人涉嫌**未遂呢?
, r/ i* v9 K f3 ]& W 答:从目前的情况看没法认定。除非有录像。光凭嘴说是没法证明的。清朝有一个大清律叫“奸出妇人口”。只要有妇人说你**她,那你就**了她。但那是清朝啊。
! [+ a5 x h+ C( F: y 女孩子要注意,不要相信那些半熟脸 . d9 h$ _/ c1 u4 b% r" o
问:宾馆大厅里的那段监控录像能不能证明王有违法行为?
% C9 b% d/ x, |$ N$ Q 答:没有办法证明的。这段录像只能说明一条,他们两人那天在这个时间,他们是在这个旅店里的。只能佐证他们在这里开了房间。而且还有了矛盾。 8 L' s# j: o/ [% n( H) V3 e
告诉所有女孩子要注意,不要相信那些半熟脸。 & ]8 z2 Q7 e, W5 f" z8 h
当一个半熟脸男人请你到宾馆开房间,那是有氛围的,有音乐呀,红酒呀等等。我们当时有一个防范口诀:男女独处一个房间不要超过半小时。 : l% Z& A z( H% Y& {: X" v
至于他们到底是不是**未遂,那还得证据说话。
/ N Y6 m5 b$ @ y2 Q. U% f 如果你能留下精斑
2 b' t# y( L ?3 H, t Q 问:单从女孩芳芳的描述,抛开警方的取证,是不是一起**案呢?
2 Y+ U7 A8 V3 O# e# v 答:是的。单纯从当事人的讲述,这是一起典型的**案。**案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一种性行为。但**案的取证是非常困难的。 5 ^; G7 E1 W3 G; \
一个女孩子在受到性侵害后,应该马上报警,然后一定要到医院去看看,比如精斑这个问题,如果你能留下精斑,可以作为证据,对今后的破案很有帮助。
1 { q6 x: Z( x6 [( W 即时报案非常重要 " Q$ g$ |% u0 Q* K
问:被**了,几年后再来报案,还有证据可取吗? & \9 Q& L) ~ N) U9 R8 M d. C0 U
答:非常困难。即使留了证据,但如果**方说,当时对方是愿意的,那就更难说清楚了……所以即时报案是非常重要的。 : [7 x. W+ p2 T7 k! V
通过这件事能让我们吸取的教训就是,举个例子,有好多诈骗犯,他骗财骗色,他先骗色,骗你的感情,等有了感情,他骗走了女孩子几十万,女孩子去告了,骗子说,是她愿意给我的。这个事情就没有办法了。 / v' m" Q Q1 a5 C& x( ^
这些都告诉女孩一个铁的事实,最有效的是防范,而不是事后去找证据。 ' x4 p) ]1 v9 O, A# A' ?: {* X
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们得讲证据,得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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