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0点,萧山警方发布消息,张姓女士报案指证“王总”在绿都假日酒店试图**一事,萧山警方通过深入调查和定性分析,认定“王总”不构成犯罪。 , l* @: `" V m5 z
萧山警方表示,在接到多位女性指证“王总”性侵犯、性骚扰的报案后,全面细致地调查取证,最后作出这一结论,是在现有证据基础上,对法律的充分尊重,对司法公正的严格遵守。 3 y/ H) K0 B3 v! O' U l
因涉嫌妨碍公务和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 # Y/ V0 ]) }" A: k5 l! z& q
王××被行政拘留七天和五天
7 B3 v, N9 I: E: @+ `+ i0 B0 ] 萧山警方的情况通报 - Z. P& K6 U; A3 [8 Q7 v
《一起各执一词的**未遂事件》的追踪报道在《都市快报》刊登后,立即引起市民强烈反响。目前,经过萧山警方的艰苦调查和走访取证,违法嫌疑人“王总”现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天。
# |( P4 P6 x( o- t0 G 3月3日,萧山警方在受理张女士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及时甄别取证,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深入调查和定性分析,认定不构成犯罪。 : y, ~2 G; X9 H1 d& Q& V- t: l2 g4 a$ n
继该事件见诸报道后,萧山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抽调刑侦大队、法制科、处警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日夜开展专案调查,探讨疑难之处,明确取证方向。随后,重点围绕兰溪**案的真实性、管辖权等问题,再次约访受害人赴兰溪辨认案发地点,并在辨认后与兰溪警方及时取得联系。此后,专案组又对媒体报道中所涉及当事人全部作了细致访问,扩大证据收集范围,依法开展全面调查。
% G& s! S- c9 h1 Q5 `+ @ 现经查证,对王××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17条第1款之规定,萧山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决定;对他在兰溪涉嫌**“芳芳”一案,因不属于萧山警方管辖范围,经上级公安机关协调,现移交当地警方侦查。
9 M2 i7 M i5 ~" P( l 专案组了解到涉案嫌疑人王××曾于2008年10月15日因涉嫌妨碍公务被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七天的决定,但因王××提起行政复议,至今暂缓执行,现因复议决定送达15日已满而王××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拘留的条件已达到。专案组主动联系办案民警和单位,在杭州市公安局法制处的帮助下,警方于10日下午对王××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1 v5 ~/ o# u* X- O/ W q% N
萧山区公安分局 0 c( r' f3 F% O- s
2009年3月13日
/ m0 d, B3 B9 Z% ]- I% v) W 再多的女性指证也不能代替证据说话
3 z7 q( c- j+ ^1 K' ?' H A) P. d" L 事前防范比事后取证容易做到
% P6 i! V" O( A0 G1 L: V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名教授谈性侵害取证与司法公正 + `0 Y/ l$ _% Y2 w, f5 p4 B* }
昨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位知名教授接受记者采访。 4 A' Z( U# S. Y3 ^
这个“**未遂”没法认定
6 P: t2 o& {; `, U6 P 问:单纯从张女士的描述,王的行为属不属于**未遂?
9 ]& V7 K" r0 a. R" z4 Y3 H 答:这个没法认定的。
, _' h* F, s v2 |$ l# H 女的说男的**,男的说女的敲诈,这些都是没法认定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个女的敲诈他肯定是不成立的。
4 h8 ~' N- j: E& y 她为何要敲诈他呢?一般敲诈,都是因为一方做错事在前,另一方才会敲诈他。从整个过程来看,虽然没有证据可以说到底是不是**未遂,但从整个过程来说,敲诈是不成立的。再说,如果女的要敲诈他,女的就不会到宾馆大厅作出求救的举动了。 7 P! Z C& V' I! w5 v; D( q, }! l5 C
但这个事件也给我们一个警示,女孩子不要和男人单独进宾馆房间;第二个,这个女孩子还是蛮机智的,是有一定思想的。 0 v) f7 K' M% \% R) B" |
“奸出妇人口”,那是清朝啊
; U; r. \$ F' }, L. g 问:怎么认定一个人涉嫌**未遂呢?
, p s& k! n* c ]' L 答:从目前的情况看没法认定。除非有录像。光凭嘴说是没法证明的。清朝有一个大清律叫“奸出妇人口”。只要有妇人说你**她,那你就**了她。但那是清朝啊。 e. L+ K, S' O. C* ?7 E# ~( x
女孩子要注意,不要相信那些半熟脸
( @* `$ |, y5 s2 { 问:宾馆大厅里的那段监控录像能不能证明王有违法行为? & c# m9 ]/ \; l$ R
答:没有办法证明的。这段录像只能说明一条,他们两人那天在这个时间,他们是在这个旅店里的。只能佐证他们在这里开了房间。而且还有了矛盾。
% U1 S# ~$ v$ T! g' Y( y- K 告诉所有女孩子要注意,不要相信那些半熟脸。 + ?( J5 i. y& M
当一个半熟脸男人请你到宾馆开房间,那是有氛围的,有音乐呀,红酒呀等等。我们当时有一个防范口诀:男女独处一个房间不要超过半小时。
/ Z- F) e7 B; S6 g, @4 G+ ?& t 至于他们到底是不是**未遂,那还得证据说话。
0 H5 F4 e' o: d! j7 U 如果你能留下精斑 7 ~9 i1 X6 {0 }5 X
问:单从女孩芳芳的描述,抛开警方的取证,是不是一起**案呢?
" E: G: A T+ G6 _& x! e 答:是的。单纯从当事人的讲述,这是一起典型的**案。**案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一种性行为。但**案的取证是非常困难的。
: a( n4 O$ A6 M5 b7 Z- P2 Y$ x, U9 i 一个女孩子在受到性侵害后,应该马上报警,然后一定要到医院去看看,比如精斑这个问题,如果你能留下精斑,可以作为证据,对今后的破案很有帮助。
# n; Q( v* l- I% ~: y1 e* N. F 即时报案非常重要 * M( @ r" j8 w+ @2 g: N+ b( o
问:被**了,几年后再来报案,还有证据可取吗? 5 q9 r U: H7 Q" b2 Q
答:非常困难。即使留了证据,但如果**方说,当时对方是愿意的,那就更难说清楚了……所以即时报案是非常重要的。
h7 q1 f) t. e 通过这件事能让我们吸取的教训就是,举个例子,有好多诈骗犯,他骗财骗色,他先骗色,骗你的感情,等有了感情,他骗走了女孩子几十万,女孩子去告了,骗子说,是她愿意给我的。这个事情就没有办法了。
6 g& u9 S! }' O. B( N 这些都告诉女孩一个铁的事实,最有效的是防范,而不是事后去找证据。
4 L8 Y, ?7 l9 E* ~1 Y 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们得讲证据,得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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