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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市民两年内结婚7次离婚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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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昨天 15:25
  • 签到天数: 239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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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8-1-27 22:5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宁波市民政局发布了2007年婚姻登记报告,该市离婚率再创新高,“80后”占到24%。1/3的“80后”离婚夫妻结婚不超过3年。& X" I( e, H8 g" y

    # ]; }" H; O& u9 ]' j8 b  X  两年内结了7次婚( @1 f( T+ W$ }6 e9 L+ j
    , D$ G) a) O. }
      昨天,鄞州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一位“70后”女士两年内和3个男人,结婚7次,离婚6次。因为实在太过频繁,工作人员都认识她了。" ^0 O) a( D8 K( r
    & \% n+ j+ o% @# r/ m
      婚姻登记员说,这位女士看起来比较秀气,每次来登记,话也不多。问其离婚理由时,她基本上不作声。
    ; Q) {% V. t5 A
    " C3 M; P- E! s  让工作人员印象特别深的是去年11月22日。当时她与A男一离婚,就与B男登记结婚了,“更准确地说,是复婚。因为之前他们就结过一次婚,两人在10月18日刚离婚。”
    % ?* s: [, V% o! z" M0 y4 ]; e( X5 W3 i; {, u0 l$ [
      工作人员在她的材料里发现,她与A男4次婚姻期间,又与C男结了一次婚,离了一次。
    : i: A# }/ G3 g6 x1 K# ]% i! w! b# ?- g+ @
      去年结离率达3:1
    % l2 T, V" Y; q( e& P
    6 v( g) K$ T5 F  X  工作人员介绍,这位女士的经历是特例,但宁波市离婚率连创新高却是不争的事实。
    ( w/ g) C4 X' y+ Q
    4 m; C5 S7 J; m  t0 l  去年宁波共有10346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3000余对,同期办理结婚登记的也就42462对,结离率达3:1。" t! f" D  [/ r

    7 Q# Z2 f! T+ S  昨天,一位婚姻登记员感慨地说:“速婚、闪婚、闪离,这些词出现得越来越频繁,盲目结婚导致轻率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  z; t- |4 N2 W0 C& i
    / b. C$ I$ V8 p9 @  ^5 W/ W
      她介绍说,不少“80后”在登记时,对婚后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都不清楚,只注重个人感受,“合则聚,不合则散”等婚姻理念颇受认可和追捧。“他们的轻率,给家庭、自己、孩子都可能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6 @! V+ H, t9 Q7 S- ?4 `! R

    / N/ n. h, J) q4 C. `- ?3 @6 d3 ^4 g3 S  专家建议“试离婚”
      A) s5 H/ d' j. A, q. l8 X9 c. ^" d
      昨天,鄞州区法院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的法官介绍说,几乎每3对来打离婚官司的夫妻中,就有一对是“80后”。
    3 o$ m- }# c0 E1 ?$ F6 Y9 c' u
    0 \3 Q' B# [, [# M" i. f- Q  在这些离婚案中,性格不合、独立生活能力差、与双方父母不能和谐相处,是导致“闪离”的3大主因。
    ! `) o( I6 j* ~/ X) i- p9 S
    ' k4 z9 T3 _. [  “‘80后’大多是独生子女,从小被溺爱,以自我为中心,忍让性、宽容度都不够。”
      U9 v$ F+ V( ~/ L. h
    & `2 A; E' C1 `6 X! }  “这些年轻人,结婚‘闪’,离婚也‘闪’,一丁点小事就可以作为离婚理由。”一位婚姻登记员建议,其实可以实施“别居”制度,即所谓的“试离婚”,为处在婚姻十字路口的夫妻提供“第三种选择”。
    5 z: R! N6 I) }5 d; D& L( e  [/ n* ?( d; b" G4 @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卢科霞 郑巍 编辑: 董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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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8-1-27 22:51:41 | 只看该作者
    暴强........比EC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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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表于 2008-1-27 22:52:46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本人 庆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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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发表于 2008-1-27 23:01: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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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14 00:00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08-1-27 23:31:52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人不是为了诈骗红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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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08-1-27 23:33:26 | 只看该作者
    估计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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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08-1-27 23:34:14 | 只看该作者
    走 我们兼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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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08-1-27 23:36:00 | 只看该作者
    这算欺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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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8-1-27 23:38:19 | 只看该作者
    不算 这叫做多劳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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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08-1-27 23:39:37 | 只看该作者
    欺骗小MM纯真感情不叫诈骗什么叫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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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08-1-27 23:43:07 | 只看该作者
    欺骗也是要有一定的技术水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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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8-1-27 23:44:26 | 只看该作者
    水准再高也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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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8-1-27 23:45:19 | 只看该作者
    被认定犯罪 那是水准不够高 火候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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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08-1-27 23:46:26 | 只看该作者
    额...我境界未到$ A/ o: B3 }% t- U5 a
    还在做个老实人比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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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8-1-27 23:48:04 | 只看该作者
    你老实人?那就交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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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08-1-28 00:00: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理工痞子 于 2008-1-27 22:51 发表 + Z& Q8 P/ z5 |1 U/ a/ I
    暴强........比EC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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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发表于 2008-1-28 20:55: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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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发表于 2008-1-28 21:04:33 | 只看该作者
    说不定那人是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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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14 00:00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19
    发表于 2008-1-28 21:09:10 | 只看该作者
    “托”  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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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1-26 09:3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20
    发表于 2008-1-28 23:09: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建明 于 2008-1-28 21:09 发表 ( _# N. A1 |$ J; n
    “托”  啥意思?

    + X" C: ~' M8 {: k; l0 \( M- e托——就是
    6 D, X; q1 ?/ B% _请看大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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