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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市民两年内结婚7次离婚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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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11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36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27 22:5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宁波市民政局发布了2007年婚姻登记报告,该市离婚率再创新高,“80后”占到24%。1/3的“80后”离婚夫妻结婚不超过3年。% Z9 q5 t1 w$ v" G+ D( X
    # }- ^" ~/ c, ^+ @) \
      两年内结了7次婚
    7 E% ^3 _- f) F! E
    ! u; M1 H" B+ N( h  昨天,鄞州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一位“70后”女士两年内和3个男人,结婚7次,离婚6次。因为实在太过频繁,工作人员都认识她了。
    $ x' Y" H$ Y6 `! V' g  v, L  S) e1 L' O( N& h- t- a& m7 s
      婚姻登记员说,这位女士看起来比较秀气,每次来登记,话也不多。问其离婚理由时,她基本上不作声。
    6 N/ r0 T/ k# v* l1 X; F
    ; z, x8 p/ C2 O) Q  让工作人员印象特别深的是去年11月22日。当时她与A男一离婚,就与B男登记结婚了,“更准确地说,是复婚。因为之前他们就结过一次婚,两人在10月18日刚离婚。”& X( K7 _% i2 t
    0 f1 ~  [3 d$ D: C: [2 j2 u
      工作人员在她的材料里发现,她与A男4次婚姻期间,又与C男结了一次婚,离了一次。
    . n6 F$ m' F& p' x' O$ v' q2 H# b0 h$ N  m: u9 Y7 o: R
      去年结离率达3:1( d' k1 F! l' P" A
    8 f0 W3 D- t- t  J
      工作人员介绍,这位女士的经历是特例,但宁波市离婚率连创新高却是不争的事实。8 M4 i1 e  O# `! X: P+ w9 y' P! x& M

    - p' d, {  P0 z3 \  去年宁波共有10346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3000余对,同期办理结婚登记的也就42462对,结离率达3:1。
    % K1 M2 `0 r6 m/ U8 x* R( I* G! I/ Y7 o8 d& a
      昨天,一位婚姻登记员感慨地说:“速婚、闪婚、闪离,这些词出现得越来越频繁,盲目结婚导致轻率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 p: X0 H5 w7 C! n' |) ~
    ! e3 x6 q1 Y2 D$ `
      她介绍说,不少“80后”在登记时,对婚后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都不清楚,只注重个人感受,“合则聚,不合则散”等婚姻理念颇受认可和追捧。“他们的轻率,给家庭、自己、孩子都可能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 y, O* x' d! r% ^' o/ Z) W( ~+ @
      专家建议“试离婚”
    # t9 Z% n- Y% [6 {" w5 K1 d3 t: [2 _5 s% M; D7 `  ~
      昨天,鄞州区法院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的法官介绍说,几乎每3对来打离婚官司的夫妻中,就有一对是“80后”。
    8 _5 o# I% T* ]) [5 q4 [; i
    6 W' D; c+ Y7 v- L7 V' T1 T  在这些离婚案中,性格不合、独立生活能力差、与双方父母不能和谐相处,是导致“闪离”的3大主因。
    & L$ d3 Z1 m$ M0 @: r; J
    & V4 K0 R+ I, v$ ?5 m" ]  “‘80后’大多是独生子女,从小被溺爱,以自我为中心,忍让性、宽容度都不够。”: }* J+ q3 v: u3 r/ z

    / T( \- m! b- g  Z+ H  “这些年轻人,结婚‘闪’,离婚也‘闪’,一丁点小事就可以作为离婚理由。”一位婚姻登记员建议,其实可以实施“别居”制度,即所谓的“试离婚”,为处在婚姻十字路口的夫妻提供“第三种选择”。- g8 h- b; t8 ], f9 }# N% w

    3 s: l" ~' y) x) y$ V  Q4 P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卢科霞 郑巍 编辑: 董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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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8-1-27 22:51:41 | 只看该作者
    暴强........比EC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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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表于 2008-1-27 22:52:46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本人 庆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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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发表于 2008-1-27 23:01: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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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14 00:00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08-1-27 23:31:52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人不是为了诈骗红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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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08-1-27 23:33:26 | 只看该作者
    估计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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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08-1-27 23:34:14 | 只看该作者
    走 我们兼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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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08-1-27 23:36:00 | 只看该作者
    这算欺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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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8-1-27 23:38:19 | 只看该作者
    不算 这叫做多劳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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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08-1-27 23:39:37 | 只看该作者
    欺骗小MM纯真感情不叫诈骗什么叫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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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08-1-27 23:43:07 | 只看该作者
    欺骗也是要有一定的技术水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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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8-1-27 23:44:26 | 只看该作者
    水准再高也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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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8-1-27 23:45:19 | 只看该作者
    被认定犯罪 那是水准不够高 火候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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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08-1-27 23:46:26 | 只看该作者
    额...我境界未到
    * e! @; X, `3 k. \4 Y4 s- P5 t还在做个老实人比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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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8-1-27 23:48:04 | 只看该作者
    你老实人?那就交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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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08-1-28 00:00: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理工痞子 于 2008-1-27 22:51 发表 ' Q* q7 H; q/ d3 O
    暴强........比EC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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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发表于 2008-1-28 20:55: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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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发表于 2008-1-28 21:04:33 | 只看该作者
    说不定那人是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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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14 00:00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19
    发表于 2008-1-28 21:09:10 | 只看该作者
    “托”  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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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1-26 09:3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20
    发表于 2008-1-28 23:09: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建明 于 2008-1-28 21:09 发表 " K* C0 ]6 E, S7 w, e0 p. Y
    “托”  啥意思?
    . I" _" F2 d. Z8 l! L9 p
    托——就是  K4 A5 J4 I4 A: m+ c$ N
    请看大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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