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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市民两年内结婚7次离婚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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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昨天 11:28
  • 签到天数: 23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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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8-1-27 22:5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宁波市民政局发布了2007年婚姻登记报告,该市离婚率再创新高,“80后”占到24%。1/3的“80后”离婚夫妻结婚不超过3年。
    8 v0 ~; G' p) G  k$ ]* t" D6 y/ Y& G+ b  ^
      两年内结了7次婚
    & o+ i" p/ D# M$ L. i9 ~6 A+ L* {$ Z3 b. J; X
      昨天,鄞州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一位“70后”女士两年内和3个男人,结婚7次,离婚6次。因为实在太过频繁,工作人员都认识她了。
    & P$ y3 [) m3 V3 b& m3 B, s! T
    & I7 J9 I0 W' E( Y5 D  婚姻登记员说,这位女士看起来比较秀气,每次来登记,话也不多。问其离婚理由时,她基本上不作声。
    $ _! q/ |# K0 b& x0 g5 k
    + y% c  z  \! C- ~  h4 O8 Q  让工作人员印象特别深的是去年11月22日。当时她与A男一离婚,就与B男登记结婚了,“更准确地说,是复婚。因为之前他们就结过一次婚,两人在10月18日刚离婚。”  v- T1 h  G8 n9 u8 X7 l
    & \9 q; r0 S! u  b- o' G# q9 W
      工作人员在她的材料里发现,她与A男4次婚姻期间,又与C男结了一次婚,离了一次。7 y3 q$ s/ O  ^0 K
    2 I' W  j( o! K+ a* [
      去年结离率达3:1! E$ }" B$ p1 K2 T1 |; _0 F) @5 w

      ?( X% u2 B' C% u2 N. _! a  工作人员介绍,这位女士的经历是特例,但宁波市离婚率连创新高却是不争的事实。+ A& l7 N1 p2 c  I$ x

    6 h, q7 E' V2 s2 R  C6 w' X  去年宁波共有10346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3000余对,同期办理结婚登记的也就42462对,结离率达3:1。8 r) Z5 d5 A2 J. |0 l6 Y
    5 R, ^! E6 q& Q
      昨天,一位婚姻登记员感慨地说:“速婚、闪婚、闪离,这些词出现得越来越频繁,盲目结婚导致轻率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
    0 K+ `, j& I) J4 E, k& p- z. B2 r3 F5 S
      她介绍说,不少“80后”在登记时,对婚后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都不清楚,只注重个人感受,“合则聚,不合则散”等婚姻理念颇受认可和追捧。“他们的轻率,给家庭、自己、孩子都可能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9 d: k  [" H( Q! U/ q
    / T9 i3 U4 ]- P9 Z3 w+ M  专家建议“试离婚”
    & d5 q! B8 O* ^; h1 s. m* d
    8 z. W  U1 ^: c3 a& n1 t+ N  昨天,鄞州区法院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的法官介绍说,几乎每3对来打离婚官司的夫妻中,就有一对是“80后”。
    . C2 u) l" ^* Q* }, c# v# `" K4 Y  f7 d) j
      在这些离婚案中,性格不合、独立生活能力差、与双方父母不能和谐相处,是导致“闪离”的3大主因。( I+ Y$ [  A  ]7 E8 d

    - \! L$ e; e6 R& t5 X) I2 R  “‘80后’大多是独生子女,从小被溺爱,以自我为中心,忍让性、宽容度都不够。”5 F0 u5 C6 r7 M5 M* U  F

      q3 _* [9 B; F6 {# [4 j  “这些年轻人,结婚‘闪’,离婚也‘闪’,一丁点小事就可以作为离婚理由。”一位婚姻登记员建议,其实可以实施“别居”制度,即所谓的“试离婚”,为处在婚姻十字路口的夫妻提供“第三种选择”。
    " w/ b. j% P2 u8 T
    ! z# y3 X4 W3 ^- s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卢科霞 郑巍 编辑: 董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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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8-1-27 22:51:41 | 只看该作者
    暴强........比EC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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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表于 2008-1-27 22:52:46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本人 庆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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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发表于 2008-1-27 23:01: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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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14 00:00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08-1-27 23:31:52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人不是为了诈骗红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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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08-1-27 23:33:26 | 只看该作者
    估计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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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08-1-27 23:34:14 | 只看该作者
    走 我们兼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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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08-1-27 23:36:00 | 只看该作者
    这算欺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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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8-1-27 23:38:19 | 只看该作者
    不算 这叫做多劳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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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08-1-27 23:39:37 | 只看该作者
    欺骗小MM纯真感情不叫诈骗什么叫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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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08-1-27 23:43:07 | 只看该作者
    欺骗也是要有一定的技术水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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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8-1-27 23:44:26 | 只看该作者
    水准再高也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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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8-1-27 23:45:19 | 只看该作者
    被认定犯罪 那是水准不够高 火候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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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08-1-27 23:46:26 | 只看该作者
    额...我境界未到
    6 t& l; e$ a% a* c还在做个老实人比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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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08-1-27 23:48:04 | 只看该作者
    你老实人?那就交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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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发表于 2008-1-28 00:00: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理工痞子 于 2008-1-27 22:51 发表
    1 R3 t0 ?4 L# P5 M( D/ a4 k8 o暴强........比EC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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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发表于 2008-1-28 20:55: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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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发表于 2008-1-28 21:04:33 | 只看该作者
    说不定那人是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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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2-14 00:00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19
    发表于 2008-1-28 21:09:10 | 只看该作者
    “托”  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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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1-26 09:3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20
    发表于 2008-1-28 23:09: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建明 于 2008-1-28 21:09 发表 ) l( U+ g( g; J1 [/ D+ H
    “托”  啥意思?
    $ N* ?+ K5 Q+ v5 g; D' g3 {# H4 P
    托——就是
    * ]2 M6 l5 s5 }, P! N请看大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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