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214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拒付停车费轧伤管理员赔15万获缓刑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0-29 17:07: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汪某拒付13元停车费,并将停车管理员夫妇连拖带轧致伤。汪某事后赔偿了15万元,并
. t5 h) U2 p5 k4 ?/ ]5 G9 m: Y被西城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 u8 Y' }7 z3 W  今年5月3日晚8时许,汪某与家人、朋友在西城区广内大街的一家餐厅用餐。离开' w1 g8 h/ e' M1 [6 B) u4 h3 ~
时,他拒付13元停车费,与停车场管理员贾女士及其丈夫吕某发生争执。混乱中,汪某
7 |. o2 S, [# P. H" I0 q. ~驾驶夏利车拖带贾女士,致贾女士鼻骨骨折。随后,汪某又轧伤吕某,致吕某右足第2
5 R( }, P$ `3 S-4跖骨骨折。经鉴定,贾女士夫妇的伤情均构成轻伤。汪某于今年6月7日经民警传唤到
* [. u2 E# h' A案。
- \: b1 t/ n) k9 N/ W& B' q  在汪某被羁押期间,其妻子及律师主动与贾女士夫妇进行协调,汪某一次性赔偿贾
6 n; m" S+ m4 t$ I: |- i/ _女士夫妇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
, L6 J% F5 F! x' ?' [  法院认为,汪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汪某具有自首情节,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
9 b- u1 n2 W6 e8 t" }- A0 v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0 v) x1 C8 l& S& g4 J3 v2 v6 P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转发到微博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