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218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全国牙防组:忽悠13亿中国人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12-21 19:1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nbsp;<br/><br/><a title="点击图片左右侧可前后翻看" href="http://www.cctv.com/law/20061220/images/101741_1.jpg" target="_blank" rel="lightbox[055.cc]"><img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cctv.com/law/20061220/images/101741_1.jpg" border="0" pop="点击全屏浏览{LF}Ctrl+滚轮缩放" style="CURSOR: pointer;"/></a><br/><br/><br/>近些年,“全国牙防组”的认证遍布“佳洁士”、“高露洁”、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等日化消费品中。然而在2006年7月,消费者一纸状书,把全国牙防组送上了法庭。此后,北京朝阳法院针对此案发出司法建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回函中表示,对牙防组作出停止认证的处理。 <br/><br/>  事件回放: <br/><br/>  北京市朝阳法院在审理消费者李刚因“全国牙防组”非法认证口腔保健品行为诉卫生部一案中发现,“全国牙防组”在对外开展活动超出卫生部授权业务范围,违反了国家《认证认可条例》规定。法院在此案宣判后,分别向卫生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切实行使监管职能,对全国牙防组对外开展的认证活动进行审查,并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等处理决定。 <br/><br/>  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回函中表示,“全国牙防组”所开展的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是有关部门依据行政职责推动的认证活动,是《条例》实施前认证工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所产生的问题,在《条例》实施后他们已与卫生部共同作出处理决定,要求“全国牙防组”停止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转发到微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4-20 21:25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2
    发表于 2006-12-28 21:05:0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 用 白牙素了&nbsp; 效果还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