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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刘德华将前往兰州与杨丽娟举行婚礼 [打印本页]

作者: 喜欢默默注视    时间: 2007-4-20 14:17
标题: 刘德华将前往兰州与杨丽娟举行婚礼
 
  愚乐日报根据路边社消息得知:香港愚乐界的刘天王将于2007年4月1日凌晨04时01分从香港飞往兰州,向十三年来一直与其有心灵相通且气质非凡貌美如花的杨丽娟求婚。刘天王的经纪公司随即发表声明,强调该消息属实,不是愚弄大众的。本着愚乐大众的精神,本报特别派出两批NB记者分别采访了两位当事人。两人在采访过程中充分体现出心灵相通的答话,以下是采访内容:

  记:请问你是不是真的?

  刘:是真的。

  记:你当初对杨丽娟是什么感觉?

  刘:曾经有一个极其变态的粉丝要求见我一面,我没有去珍惜,当拒绝之后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之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对那个变态的粉丝说:不要追了。如果非要在这句话加上一个限数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句。

  记:那你为什么现在又说要娶杨丽娟呢?

  刘:一个自己的粉丝,十三年来日日夜夜无时无刻地迷上自己、爱上自己,甚至放弃了人生的追求、放弃了学习的机会、放弃了生活的能力、放弃了家人的生命,这种毫无利已、专门害人的心理,是怎么样的一种精神病?这么变态的一个女人,就因为要和我见上一面,不顾家人的生死、不惜负债累累,我不理她她就诋毁我、垂骂我,我不娶她我还能生活吗?还能过好日子吗?

  记:那么说你是被逼娶她的了?

  刘:话不能这么说。不过愚乐大众的东西,也只不过是逢节作戏,大家心照啦。

  花开两边,各表一枝。另一批在兰州采访的NB记者找到了杨丽娟,在采访期间杨丽娟一脸的喜悦,有如芙蓉绽开,当场晕倒了一大片:

  记:听说刘天王要娶你,请问你知道不知道?

  杨:讨厌啦……他怎么说出去了?

  记:听说你在十三年来为了见他一面不惜放弃学习、强逼家人倾家荡产、不顾父母的生死疯狂追星,请问这事是不是真的?

  杨:这是诬蔑!这肯定是诬蔑!

  记:听说为了和他单独见面,你父亲还跳海自杀了,是吗?

  杨:没有,我父亲活得好好的,那只不过是演一出戏,那只不过是为了日后能索取一些赔偿……不不不,我父亲根本就没有自杀,更没有留下遗书什么的,那只是报纸为了增加销量胡掐乱造的,你听我说,这是真的。

  记:听说刘天王娶你是因为怕你再次骚扰他,这是不是真的?

  杨:靠!谁说的?我和他在十三年前开始就像一家人一样生活了,一家人哪,知道吗?知道什么是一家人吗?再说象我这样貌美如花、才高八斗、貌若天仙的女生到哪没有人喜欢?到哪没有人欢迎?人家北京有个帅哥还想与我共结连理我还不答应呢,他能娶上我是他上世修的福……哎,你别走呀,你怎么采访到一半就走了?你这人怎么这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我叫你,哎……

  据说这次采访是记者在不堪呕吐的情况下结束的。

  为了证实该消息的真实性,本报NB记者还特地采访了诺贝尔文学奖最新得主,被广大网民们誉为梨花教教主的国宝级诗人赵丽华,鉴于赵丽华刚刚得奖,极度兴奋乃至想裸奔庆祝诺贝尔终于将自己拔乱反正,而成为各大媒体聚焦点的情况下没有多少时间给我们采访,不过她还是即兴作了一首诗叫《不是一个人的愚人节》来证明消息的真实性。诗文如下:

  毫无疑问

  这个消息

  是全愚人节

  最真实的

  据悉,两人将会在兰州市飞机场旁的小旅馆举行婚礼。介时,香港青山医院、兰州市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三叉神经科的专家教授们将会出席这次婚礼。

作者: NoMo    时间: 2007-4-20 14:34
。。。。。。。
作者: 卓然    时间: 2007-4-20 15:33

作者: babebees    时间: 2007-4-20 16:53
LZ找删?
作者: 风卷残云    时间: 2007-4-20 16:55
乱来的啊
作者: 梵    时间: 2007-4-20 21:52

说啥呢 

啊华不是好好的在我家通厕所呢```


作者: 唯♀零    时间: 2007-4-21 12:25
这个帅
作者: 井藤树    时间: 2007-4-21 12:34

作者: 水之泪    时间: 2007-4-21 12:41
井藤又来了
作者: 煎饼    时间: 2007-4-21 13:31
同名同姓的人多得很
作者: 韩雪    时间: 2007-4-21 13:48
哎^
作者: 精致女人    时间: 2007-4-21 15:31
强.........
作者: 青鸟    时间: 2007-4-21 15:32
今天不是四月一号啊     lz过日子过混了
作者: 蓝岩默蓓    时间: 2007-4-21 20:25
毛了!    
作者: 沙丁鱼    时间: 2007-4-21 20:28

曾经有一个极其变态的粉丝要求见我一面,我没有去珍惜,当拒绝之后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之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对那个变态的粉丝说:不要追了。如果非要在这句话加上一个限数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句。

原话真的是这样的啊?


作者: AMD    时间: 2007-4-21 20:58
。。。。。。。。。。。。。。。。瀑布汗
作者: 沙丁鱼    时间: 2007-4-21 21:00

汗什么啊?


作者: 梦幻沧桑    时间: 2007-4-21 22:16
呵呵
作者: ︶ㄣ比目鱼︶ㄣ    时间: 2007-4-21 22:40
疯了要.
作者: JJ殿下    时间: 2007-4-21 22:42
原来是忽悠人的...
作者: 柠檬恋    时间: 2007-4-22 00:12
晕````寒````
作者: 我是康康    时间: 2007-4-22 12:59
笑死偶了````````
作者: 守護    时间: 2007-4-22 20:19
真无聊啊
作者: 思鲁    时间: 2007-4-22 23:06

也是娱乐.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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