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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实行分类迁移政策 直辖市继续控制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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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3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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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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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2-2-24 08:5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办发布户籍改革通知 县级市落户容易 直辖市控制人口规模
    * F$ b/ k7 d7 l2 E7 M
    ) |/ R' o4 j" _" I8 j/ }/ K2 q  D0 Z% d( ]! w; |+ ?+ L
      户籍改革实行分类迁移政策
    0 Y# w+ a3 M/ l2 X# s  户籍制度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国办昨天对外公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实际是国办于2011年2月26日印发,时隔一年与公众见面,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后,户籍迁移实行分类政策,即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落户条件不同,落户难易程度不同。县级市落户比较容易,而直辖市的落户须“合理控制”。
    # d8 Q% _" K5 G# t5 J6 `0 H9 n! u$ D5 F  ]' e+ Q+ M
      分类迁移政策
    # t8 x& g) X1 y" x+ t  县级市 落户难易度:容易
    9 v, r2 ?/ K5 l8 B: B' q/ u: @  有稳定工作及住所可落户5 ^2 t0 }7 f. k: F' H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的城镇落户问题。, ^. Y- y2 v6 }, c, H

    4 r: G3 |3 a. y" g3 Y- Q  地级市 落户难易度:比较难* e) L. y0 w% z% ~2 }% f, m# d
      符合工作三年等条件可落户
    3 T0 |- y& q: L/ U! }7 w  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中西部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可以适当放宽职业年限的要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同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的城市落户问题。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年限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5 V! i' Y, T! U! {8 w# U6 m  k2 u) Q( Y
      直辖市 落户难易度:很难2 N7 \/ C+ D2 x: Q7 L/ M0 [) C
      直辖市继续合理控制人口规模! O4 I+ m  a' D! ?+ g
      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现行城市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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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2-2-24 17:17:34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有多少人受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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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12-2-24 23:24:24 | 只看该作者
    减少城市人口,分流到县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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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12-2-29 10:48:20 | 只看该作者
    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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