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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3月29日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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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3月29日电(周兆军) 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了修改后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这意味着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
" z, @; H% |* e, J3 r 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表示,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但并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学生结婚。她还特别强调,希望广大学生以学习为重,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 y t( M- ~1 B; {6 d7 e: z% j
林蕙青说,实际上,自2001年高考报名取消年龄25周岁的限制和2003年新婚姻法颁布结婚登记不需要单位证明以后,许多高校已取消了对学生结婚的限制,“但对70多所高校的调查,这些高校中登记结婚的学生只有万分之一。”: s" a$ e$ I% `; a9 x7 q9 j
她表示,新规定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根本出发点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但作为教育者,有劝导学生的责任。(完) " @% H+ I: F5 h! Q2 W9 v&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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