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称,根据教育部要求,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从2024年高考招生录取起实施,基本形成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来看下主要内容—— 明确艺考专业范围。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高校要结合培养需要、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因素,优化专业结构布局,科学规范编制本校艺考招生专业目录,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科学设置统考科类。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另行按照教育部有关部署执行。 严格控制校考规模。可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校考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组织校考的高校须先通过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现场校考人数控制在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以内。 实行分类考试录取。2024年起,不组织专业考试的8个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平行志愿批次,直接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按照校考高校的录取规则,在艺术类校考批实行传统志愿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在艺术类省统考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 明确校考专业文化课成绩要求。2024年起,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达到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录取生源情况,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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