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朋友极其兴奋的推荐一个叫大海捞真的博客,感觉博主是个挺有个性的小女子,虽说言辞有些过,不过挺有自己风格。难怪某人要推荐给我,原来是一个类型,估计某人是找到知音了。今晚在大海捞真又看一篇新博文--- 8月8日看清员工本质,本该放假没有放假,就上演了新老员工和老板的对决,最后当然是以员工失败告终。; d4 U& _5 d4 m X6 t; w' p: n5 r: G
在我看来,老板与员工事实上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比尔·盖茨曾说:人生是不公平的,习惯去接受它吧。在企业中的不同地位就是这种不公平的重要表现地之一。
8 f* J; t8 G& O" S老板对员工,拥有恩威并济的赏罚筹码;员工对老板,除了离开,没有什么借以牵制的筹码,而只能找对方法求生存
# ^, B" z* [/ e. r这样看来老板和员工谁弱谁强,大多数情况,似乎员工处于弱势,但真正鹿死谁手,还视具体情况而定。4 q( R) m G1 G- L
所以员工要记住一条“取胜企业法则”,受了委屈也罢,遭到迫害也罢,甚至无理取闹也罢,要想视企业为绵羊,只要抓住企业的一些违法现象,则企业必败。* t/ h- z* b& o2 I/ ^0 }
哪些企业的违法现象比较普遍,可加以举证,列举如下: M# {# }1 k0 a& S- L _: u; Y9 [
一、加班费不计算
7 {. n8 b5 N6 j. \7 y 二、社保交不足,
- L8 h$ i5 ?& |* ~! a) ~三、一条让90%以上企业都会发抖的命门——加班费不计入社保的计算总额中。
: _8 g; ~9 q, i! `' A* E如果碰上好的欧美企业,连第三条都能做的完善,属于少数的10%,那再教一招:算算每个月的加班小时数,是不是有员工超过了36小时,只要有一个,企业就是违法。一旦企业违法,员工就要什么有什么了(合理权益)…… * y, T4 j. l& Z+ V% g& ]5 E
以上法则不是教员工变坏,而是为了维护苦菜花式的员工。 6 p* k8 b0 u9 @: z% M& l; ^; R0 h
员工即使不能真正的翻身做主人,但自保应该足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