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287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房产出租] 将租住房子转卖 目标皆亲朋好友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7-14 15:1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将租住房子转卖 目标皆亲朋好友今年5月,做海鲜生意的夏国臣找到同村村民李某,向李某借7000元钱并保证3个月后还。3个月后,夏国臣找来生意合伙人林明,与李某商议还钱一事。夏国臣对李某说:“林明有间50平方米的房子,便宜点儿卖你就当抵债。”于是,李某与林明签订下购房协议。而后,李某两次付给夏、林二人16500元房款。 + W2 b$ K" f9 a

6 I$ p: I) D. C. b    当李某找到位于平罗某小区的那套房子时,发现里面住着另外一家人。原来夏、林只是把临时租房卖给他了!李某随后找到夏国臣。见事情败露,夏国臣答应还钱,可只还了11500元钱,就和林明一起“蒸发”了。后来,李某了解到,跟自己同样受骗的还有同村的另外3个人。
" ?# s5 {! R" F7 x6 `
+ S+ w: p8 w% B5 y2 I    9月7日晚,李某等人在三台子附近苦等了4天后,终在一家饭店门口发现林明,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将林明擒获,随后夏国臣也被擒归案。据夏、林两人交代,从2008年3月至9月初,两人先后租用4处楼房转卖进行诈骗,非法获利20余万元。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转发到微博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