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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名大学生因抢公交座位与同学争执 将其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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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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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1-7-6 13:4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西省晋中学院一名在校大学生,因公交车上与同校学生抢座位引发生冲突,被对方伙同其班内同学用折叠刀捅死。记者5日从山西晋中市公安局获悉,参与该案件的三名学生现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据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刑侦大队队长陈辉介绍,2011年6月19日下午,有路过的刑侦大队人员在经过晋华医院901路公交站台时,看见一些学生正在扭打,于是迅速将情况报告给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刑侦大队。

    接到报案后,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刑侦大队立刻赶往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将案发现场的所有在场学生控制住,并于当日晚迅速展开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2011年6月19日,山西晋中学院组织学生到太原参加会计电算化专业培训,下午4点40分学习完后,在同学们返回学校的路途中。现年20岁的被害人陈某(晋中学院经济管理系大二学生)与同校的犯罪嫌疑人任某(晋中学院经济管理系大一学生),因座位问题发生争执,之后犯罪嫌疑人任某打电话叫来其班内同学刘某、李某。

    犯罪嫌疑人刘某得到消息后,从宿舍内拿上刀具,守候在榆次区晋华医院901路公交站台处。在下午5点40左右,犯罪嫌疑人任某和被害人陈某到达榆次后在晋华中学901路公交站台附近后,又争吵起来。

    之后双方在争执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朝被害人身体各处进行拳打脚踢,犯罪嫌疑人任某随手掏出一个多功能打火机,用有折叠刀的一端将被害人陈某的左胸口捅了一刀,之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又将作案凶器藏匿于晋中市榆次区原迎宾路工商银行旧址的废墟内。当晚,被害人陈某经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6月20日,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刑侦大队,已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任某、李某、刘某进行刑事拘留。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大为刘某22岁,任某为20岁,而年龄最小的李某与受害者同龄。

    7月5日,山西省晋中学院院长孙建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学校已垫付10万元人民币,用于受害方在医院抢救和丧葬等费用。”由于目前该案件还在警方调查取证阶段,对于过多的情况,孙建中不愿意多说。

    晋中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刑侦大队队长陈辉说:“参与此次案件三位大学生,对当时犯下的错误相当懊悔,其中的犯罪嫌疑人任某,案发当日还是其生日,但是他却在生日那天犯下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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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1-7-6 16:06:35 | 只看该作者
    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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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11-7-7 10:42:17 | 只看该作者
    正是学习知识的好时光,却过早的走入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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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11-7-16 16:57:42 | 只看该作者
    至于吗?不就是个座位啊,哎...真是服了他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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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1-8-7 21:38:43 | 只看该作者
    一群呆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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