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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情侣驾车撞倒老太谎称送医拉异地活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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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前天 09:13
  • 签到天数: 226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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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2-5-25 10:41: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 D2 H; Q# n+ T4 l 肇事车辆
    1 v+ _4 Y. V8 M3 O3 \& d$ e3 u1 L; `- D" b1 H( V% b. L( q) d

    ) S. s5 P0 x/ t  B7 {# W9 b6 C老太被活埋
    5 ?4 a$ f8 _% Q
    . m; Z# q9 o2 C+ {* ^5 h4 ~" n3 |* b& h2 K8 T+ o1 T
      昨天,余姚警方通报:4月30日清晨5点左右,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在慈溪329国道周巷镇境内撞倒了一名老太。车上一对情侣将老太扶上车并对目击者说,要送她去医院。
    9 @( U9 h4 K2 t% c5 [; ]8 R  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对情侣驱车到了余姚滨海新城,将老人活埋致死。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 A/ l* i/ b, Q  工地土堆里挖出一具女尸( |" j9 c, }* e1 R: Z) p5 M
      5月1日下午,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滨海大道的工地上,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已经停了两天。
    - G$ c2 q5 ^7 A7 b9 l  这辆车没有车牌,前轮陷在路基下,车门紧闭,挡风玻璃有明显破裂。& u7 l4 O! M  |8 y0 y$ Z3 S) r
      疑惑的工人们选择了报警。
    1 G( S& Q5 d( R% g& P% C. t2 W  第二天,一个更为震惊的报警电话再次从工地传来:在距离桑塔纳轿车300米左右的地方,发现一具被埋在泥土里的尸体!
    % n7 \2 R9 H2 K# Z  余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法医检查,死者为一名老太,身上有伤痕,但为窒息而死。$ |' V5 h; k! S* q0 W* o0 L
      根据种种迹象表明,老人很可能是发生交通事故,被车撞伤后,遭人抛尸掩埋。- h$ J8 X( [" g1 r& c
      老人是谁,是谁害了她,又是谁把她残忍地埋到了这里?一连串的疑问在警方脑海中盘旋。
    ) x/ F' E; P2 B  被弃桑塔纳锁定嫌疑人' o. w1 x% I  Q# P5 h& @
      民警通过细致检查,发现该车后座位上有血迹。民警立即联想到死者身上的伤势,还有车子挡风玻璃前的裂痕……8 p$ {3 b7 W! l, `* s4 \
      民警判断:这辆车很可能就是撞上死者的肇事车辆。
    8 P/ l% h8 ^5 z1 ~6 F: q! j  很快,车辆和车主信息浮出水面。这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的车牌为浙AH3L13,车主为陶某,男,25岁,陕西省华阴县人。9 Q0 S3 X/ v( X4 ]+ @
      此时,陶某已经从余姚消失,医院也没有陶某就医的信息。1 u+ H9 G2 D0 \% s, l; H. W+ J+ Z. w
      工地上的工人说,黑色桑塔纳出现的时间为4月30日早上6点,从小曹娥方向行驶而来。
    6 T# C/ I* m( p, ~1 o7 @  确定了车辆出现的时间和大致方向,民警随即对车辆行驶轨迹行进了查看。/ ?/ Q' u0 e8 _$ i0 q" C
      民警从一张张监控拍摄的过往车辆照片中展开调查。
    9 d& Y0 W/ j9 R7 G; y0 m  最终,民警发现了一张黑色桑塔纳轿车照片,该车与在工地发现的车辆特征极为相似。" j8 O3 A9 ?# T$ W
      这张监控照片拍摄时间为4月30日早上5点多,与被弃车辆到达滨海大道工地的时间吻合。5 J/ b/ a' w3 t4 b
      将老太扶上车说“送医”8 W- ^& e% U+ T% S6 }
      时间回到4月30日清晨5点,68岁的方老太从周巷出发,步行去帮儿子的小店开门。  _" I( h: r/ W6 w" k# u
      当时,天刚蒙蒙亮,路上车不多,老人沿着329国道走到一家酒店附近时,一辆黑色桑塔纳由东往西开过来。
    0 H5 m6 K  J; j# ]2 S: E  桑塔纳车速很快,撞倒了老人。老人躺在地上,身上多处出血。事发附近酒店的一名服务员看到了这个场景。' @7 J# Q- {8 l+ [6 ^0 F  Y
      “当时车里下来一男一女,两人把老人扶上了车,说是送老人去医院。”服务员说,想到他们已经准备送老人去医院了,他也没有报警。
    ) l) C0 Q% Z* Q  5月1日,一名年轻男子找到了酒店,询问有没有见到一名老人路过。酒店服务员有些奇怪,把当时看到的情况告诉了男子。
    7 @# d3 z. Z) m/ @; v. b  害怕“酒驾”被查产生歹念
    7 U" m( J7 o8 S4 Q  警方侦查中发现,陶某的女朋友陈某也已经消失。0 R8 q! Z% R" t2 X+ d" Q( p; J3 T
      经过一周多的艰苦侦查,5月9日,余姚警方终于在贵州将陶某和陈某抓获。
    1 p( @9 n  l6 y$ |7 ^6 Y' H& V  t4 Q/ N  两人交代,事发前一天晚上,他们在慈溪一家KTV唱歌喝酒到清晨5点多,在返回途经329国道慈溪周巷镇时,撞到正在过马路的受害人。
    , w5 J) b. f+ o  在将受伤的方老太带上车后,陶某担心自己酒驾出事故要承担刑事责任,便产生了杀人埋尸的念头,遂将老太带到偏僻的事发工地,掩埋后逃离现场。- M9 n& Q0 k5 k. D
      之后,两人分别乘坐火车与飞机逃到了贵州躲避。$ a) F, |( ~* K9 c; b3 Q8 Q# t
      陶某,男,25岁,陕西省华阴县人。学历不高,来余姚小曹娥镇多年,在当地一家小企业打工谋生。他中等个子,但身子很结实。
    ' s* m* _% D& t. k- p& [  陶某的女友陈某也25岁,刚来余姚不久,两人正在谈恋爱。# z& G7 q& R' b  V( q3 ?
      据了解,陶某性格有点内向,平时很少跟家里联系。事发后,家人也尚无音讯。8 b5 X2 h" g& w+ M$ k0 J# D
      目前两人情绪很低落,陶某眼眶陷了下去,双目无神,只说“是因为不懂法酿成的苦果”。6 b; `" i5 p) {& d# ^) }1 i7 ]& s6 ~, M
      目前,陶某和陈某均已被警方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张明明 通讯员 小杨 牛伟
    4 A& D+ m% e: l  嫌犯行为涉嫌故意杀人0 `) U' R' [4 F, c
      ■律师说法
    9 J4 _6 T/ `+ G1 z. e  昨天,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凌志说,犯罪嫌疑人在发生事故后,做出的选择是最差的。
    4 V2 B* C. S7 a9 L8 Z7 ]  “按照警方披露的情节,犯罪嫌疑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傅凌志说,按照刑法规定,最高量刑可以到死刑,或者死缓。
    , R) X- f* b/ w: n& t% o  N5 T  傅凌志说,这两个年轻人就是做了一件傻事,致使事故情节连升了两级。
      [7 h& P5 U* ]1 Q. B& [  _  他假设说,最轻的一种情况是,他们撞倒了老人,然后积极施救,致老人轻伤,并且积极赔偿的话,将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仅仅是民事责任。
    ( e" p* k' L" V  如果肇事后致使老人重伤,积极施救和赔偿,获得家属谅解的话,将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量刑在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u. ^, ^/ J. ~) H  “酒后或者醉酒驾驶可以加重情节,法院可能会采用量刑的上线进行宣判。”傅凌志说,当然,这些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M9 N- ]0 ?% [! t6 w5 j- [
      “实际上,遇到交通事故,不管是什么情况,停车报警,并且积极救助伤员,是最好的办法。”! u3 l' U) Q, e3 u8 w  J; x
      ■新闻链接
    5 R2 y. _  j- E* \. m. F; u+ X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7 ^- A. }8 I# D: D, Z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6 c/ r2 x* \' M  ^- u  区别要点: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有积极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0 }1 ?+ Q6 ^( D/ S5 x0 Z  来源:东南商报
    ! p. B7 p* C4 A; t, W* ]2 s* U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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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3-23 16:1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12-5-25 16:09:56 | 只看该作者
    这两个人,太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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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12-6-12 12:28:46 | 只看该作者
    这两人,真心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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