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董先生要回自己iphone6手机的行动又一次失败了。“不可理喻!”自从上周五夜里把手机忘在咖啡馆沙发上之后,几天时间里,他跟咖啡馆的女服务员交锋数次,先后进了两个派出所,自己的手机还是没能拿回来!本来,他以为这是件很容易的事。 董先生从事金融投资类工作,“手机里有很多客户资料,包括自己的照片啊,证件啊。”上周五凌晨,他在送女友回家的路上发现手机掉了时,十分焦虑。 董先生马上返回位于黄龙商圈的咖啡馆,沙发上没有他的“土豪金”iPhone6 ,看监控发现没有客人走过他的座位或者做出“有嫌疑”的举动,反而是一位女性服务员,先后去了他的座位四五趟。 这位服务员姓吴,她说没看到董先生的手机,去那个座位只是正常的收拾餐具和杯具。 整整一夜,董先生辗转难眠。早上6点钟,他就爬起来摆弄苹果手机特有的“查找你的手机”功能:清清楚楚,他的手机在杭州一个叫“马家坞”的地方。 董先生急吼吼地赶到咖啡馆,想问问那位女服务员住在哪里。店长和几位店员,都说是在汽车西站附近。董先生一看,“马家坞”可不就是杭州汽车西站旁边嘛! 但上午十点钟小吴来了之后,说她家在灵隐附近。第二次交涉还是没有结果。 董先生决定追到马家坞去,跟着定位标志一路走过去,房东认出了他手机上的服务员照片说:“对,这个人是租我三楼的房子,跟老公住在这里的。” 跟着手机“追”到三楼,董先生听到房里有人在讲话,但不论他怎么敲门,对方就是不开门。 董先生叫来了留下派出所民警,但由于董先生遗忘手机的咖啡馆位于西湖区北山派出所辖区,他们又前往北山派出所进行调解。 直到昨天晚上截稿时,手机还是未能拿回来。服务员小吴仍然不承认拿了董先生的手机。 董先生说,“我都提议过,给她两千块钱表示感谢,我啥也不追究了,她为啥还是不承认呢?” 如果服务员确实将董先生遗忘在咖啡馆的手机占为己有,而且是价值不菲的苹果6,“点兵点将点ASir”精英律师团成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小明律师认为,这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有三种,一种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而且纠纷的源头是对方“拒不交出”。 不过,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也就是说,要由受害人董先生自己到法院去起诉。 杭州某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介绍说,自诉的案件,对证据的要求比较高,要由董先生个人举证。董先生需要举证,手机序列号(以证明这个手机是自己的),自己在咖啡馆的消费记录,可以是消费凭证,也可以是咖啡馆工作人员证明(以证明遗忘地点),自己曾经就手机遗忘在咖啡馆里一事经过多次交涉(说明确实有遗忘手机这个事情),还有手机定位结果与服务员住所的吻合。这就是形成一个证据链。 姜小明律师认为派出所应该立案,正如某些乘客将贵重物件遗忘在出租车上的情况一样,如果与出租车司机无法协商的话,也可以报警。当然,和咖啡馆协商也是个好办法,希望咖啡馆说服员工。 如果不得已起诉到法院,一旦罪名成立,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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