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的带区域号牌的车辆出售了,后期还能申请区域号牌吗? 答:“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在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不产生更新指标,需要更新的,可按原途径重新申请区域指标。 问:本人已经完成区域指标的上牌,请问我要多久才可以参加摇号并获取杭州指标? 答:区域指标和增量指标可以同时提交申请。若当前未提交增量指标申请的,需用原注册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小客车网站账号,打开申请表后,在上方点击“取消申请”,取消后,点击“重新申请”,是否申请增量指标,选择“是”,进行申请提交。未在20日前完成取消操作的,需等到当月摇号结束后才会出现“取消申请”按钮。 问:本人现在已经了申领区域指标,接下来如何申请浙A指标? 答:可通过“用户中心”—“我的申请”—“申请表”,查询是否已提交增量指标申请。如已提交,且审核通过,可正常参与摇号。 问:申请了区域指标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审核结束发放牌照? 答:未处于资格审核通过状态的个人或单位,每月8日(含)前申请的,在当月23日资格审核通过后,配置区域指标;每月8日后申请的,在次月23日资格审核通过后,配置区域指标。获得区域指标后,区域车牌申领请咨询车管所96345。 问:不小心点了申请区域指标,如果不想要,会影响后面的申请资格吗? 答:区域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但不影响后续继续申请的资格。 问:本人想申请增量指标,但是操作失误申请了区域指标,那要如何取消区域指标,并继续参加增量指标的摇号? 答:已获得未使用的区域指标可前往小客车调控窗口取消,或6个月过期后自动失效。您已申请了增量指标,可通过“用户中心”—“我的申请”—“申请表”,查询增量指标申请情况。 问:区域指标有没有设置过渡期?比如明年9月份就不能申请了? 答:区域指标申请没有过渡期。符合我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申领“区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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